关于征集《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金属常压罐体检验规则》国家标准起草单位的函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7日18:04 中物联危化品物流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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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保证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金属常压罐体检验检测的安全标准化、规范化作业,进一步降低安全事故发生,同时,推动道路运输行业健康、安全发展,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危化品物流分会协同交通部公路院、多家特检机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等企业在联合发起的《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金属常压罐体检验规则》(国家标准)已通过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申请下达标准计划,将展开编写制订工作。同时,为了确保标准更有广泛性与实操性,现面向全行业征集起草单位,共同进行标准的编撰、调研、座谈与审核等工作,具体如下:
一、起草单位资格说明
1、参与起草单位应为与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检验机构、罐车及附件生产单位、运输单位、研究机构。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重视标准化工作。
2、起草单位指定的起草人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水平。
3、起草人能够积极参与标准的起草、研讨及相关的工作,确保标准的广泛性、科学性、实用性。
二、起草单位及起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在标准起草单位中,列入参编企业名称;
2、将企业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国家标准起草人名单(每个企业限定为列名1人);
3、起草单位、起草人应坚持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并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报名方式
有意作为标准起草的单位,请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标准项目起草单位回执表》于7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方式,反馈至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危化品物流分会秘书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执阳
电 话:13693513749
邮 箱:czy@liot.org.cn
座机电话:010-85266320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铭丰大厦1001
责任编辑:中物联危化品物流分会